全校各单位:
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获批13项。项目负责人要按照课题研究计划,科学分工,保证项目顺利完成,并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般项目完成周期一般为1-2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研究期限内随时可在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平台申请结项。
二、结项要求
(一)资助性计划项目申请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成果已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要求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论文1篇。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为应用性研究课题。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同时,课题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
(二)指导性计划项目申请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成果已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一般要求课题组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至少发表论文1篇。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应用性研究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基础性研究须聘请3位同行专家进行鉴定,鉴定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至少2位专家不得是本校人员。
所有论文、著作都需要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字样并附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科研处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