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管理办法》和《平顶山学院青年科研基金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17〕52号),现组织申报我校2021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培育基金)和青年科研基金(以下简称青年基金),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培育基金和青年基金的申报条件平学院行〔2017〕52号文。
二、申请方式
1.2021年度培育基金和青年基金项目继续通过云服务平台申报,请各位老师以个人帐号登录云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尚未开通云服务平台帐号的人员,尽快联系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录入个人信息,开通帐号。
2.附件为PDF版申请书和其他必要附件。请在“科研处主页-资料下载-其他”栏目下载《平顶山学院科研项目申请表》word版后填写,并检查无误,经所在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后,转换成一个PDF格式文档上传。
3.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科研处。
三、相关要求、说明
1.项目电子文档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0月27日中午12:00止,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0年10月27日下午5:00之前,过期无法受理。
2.项目经批准立项后,主持人应严格按照批准后的项目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使用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对经费的使用负责。
3.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平顶山学院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管理办法》和《平顶山学院青年科研基金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17〕52号)执行(可从办公系统下载)。
4.2021年度培育基金和青年基金的执行周期为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联系人:贺军利(短号67559) 电话:2657757
科研处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