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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平顶山学院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基金、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4 发布单位: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管理办法》和《平顶山学院青年科研基金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17〕52号),现组织申报我校2021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培育基金)和青年科研基金(以下简称青年基金),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培育基金和青年基金的申报条件平学院行〔2017〕52号文。

二、申请方式

1.2021年度培育基金和青年基金项目继续通过云服务平台申报,请各位老师以个人帐号登录云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尚未开通云服务平台帐号的人员,尽快联系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录入个人信息,开通帐号。

2.附件为PDF版申请书和其他必要附件。请在“科研处主页-资料下载-其他”栏目下载《平顶山学院科研项目申请表》word版后填写,并检查无误,经所在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后,转换成一个PDF格式文档上传。

3.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科研处。

三、相关要求、说明

1.项目电子文档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0月27日中午12:00止,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0年10月27日下午5:00之前,过期无法受理。

2.项目经批准立项后,主持人应严格按照批准后的项目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使用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对经费的使用负责。

3.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平顶山学院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管理办法》和《平顶山学院青年科研基金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17〕52号)执行(可从办公系统下载)。

4.2021年度培育基金和青年基金的执行周期为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联系人:贺军利(短号67559)       电话:2657757

科研处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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