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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校级科研机构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5 发布单位:   点击量:

校属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科研机构的设置与管理,促进校内外优势科研资源的有效整合,发挥最大效益,提升学术水平,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校级科研机构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校级科研机构的条件,请参照《平顶山学院科研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平学院行﹝202188号)(附件1)执行。

二、申报要求

(一)现有各级各类机构均不能重复申报。

(二)请申报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平顶山学院科研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重点方向,规划好本单位科研机构设置,优选最有实力的科研资源申报。

(三)各单位在组织申报时,要选好申报科研机构的名称、负责人、研究方向。申报单位推荐的科研机构负责人,要符合《平顶山学院科研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四)科研机构的人员组成要有利于今后扎实开展科研工作,与所设定研究方向关系不大或没有时间精力参加科研工作的人员不要列入。

(五)各申报单位对所申报的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材料均应真实有据,无弄虚作假情况。

2.机构负责人及研究骨干所学专业、近五年及今后从事的科研工作应与申报科研机构的研究方向密切相关。

3.提供的科研项目、成果及奖项等证明材料必须与填报内容相符,并填写署名次序。

(六)申报材料提交及时间要求

1.《平顶山学院科研机构设置论证报告》(附件2)一式三份。

2.《平顶山学院科研机构设置申请书》(附件3)一式三份。

3.相关支撑材料按照申报表内容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请各学院将申报材料于2021年8月19—20日报送科研处(办公楼318室),电子版发送至:pdsuxkb@126.com

三、评审答辩需注意以下事项:

1.现场汇报答辩。机构负责人代表本机构向专家组进行汇报,并解答专家组提出的问题。汇报时需要做PPT,汇报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

2.汇报内容:按照论证报告和申请书提纲汇报,主要介绍本机构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建设目标与主要任务、建设措施、以及在国家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分析和发展前景。

3.不参加现场汇报和答辩的,视为弃权。

4.汇报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彬         电话:2077216、13383907911.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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