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校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根据《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我省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领域,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技术集成、科技成果工程化及转化应用,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申报材料需明确工程研究中心组建的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以及拟突破的产业关键核心技术。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需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附件2)。
三、申报程序
1.材料编制:请校直属各单位积极遴选符合上述条件并具有良好建设基础的创新平台,依据《管理办法》精神,认真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申请报告大纲见附件3),并填写《河南省2021年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表》(附件4,Excel格式)。
2.报送时间、地点:请于11月1日上午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四份,电子版Word格式)、申报情况表(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Excel格式),报送行政楼科研处318室,同时提交材料电子版至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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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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