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和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并重,充分发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领作用,为繁荣发展我省教育科研事业,服务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做出贡献。
(二)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选题应着重围绕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教育强省和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完善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推进教育数字化等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论证设计。
(三)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不设课题指南,课题名称由申请人自拟。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者,属高等学校或省辖市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二)作为课题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他一般课题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只能参与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的申请;已主持或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项不满三年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
(三)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应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三、课题管理
(一)省教科规划办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课题由专家依据《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一般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进行匿名评审。《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
(二)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1-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结项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报省教科规划办批准。课题主持人应依据有关要求,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承担单位应履行承诺,保证科研信誉。
(三)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均须独家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一般课题(课题名称)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四、课题申报
(一)我校限额申报,名额待省里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应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网络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课题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申请人可通过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http://www.hnedur. com)访问平台,平台将于2024年 4 月 1 日 0 时至 4 月 15日 24 时上线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受理申报。平台开放前,申请人可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下载《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4 年度一般课题申请书》(见附件 1)和《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4 年度一般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 2)先行做好“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其他部分可以在平台上直接填写。
(四)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同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申请人可先在系统提交未盖章版本《申请书》,待学校评审通过后,再替换盖章版;也可等学校评审通过后,再在系统进行填报。特别注意,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一项课题,系统填报时务必确保成员无重复参与多个课题,以免影响系统填报。
(五)材料提交:
1.《申请书》一式5份;
2.《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一般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
3.《平顶山学院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4,申报人签名、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提交,纸质各二级学院保存)。
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版以“学院名称+2024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发送至邮箱pdsukyc03@126.com。
纸质及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日上午12点前,请各单位按时报送。
报送地点:办公楼330室
联系人:王亚珂
联系电话:2657766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