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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新校区滨湖广场及南大门门前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01-24 发布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点击量:

平顶山学院新校区滨湖广场及南大门门前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平顶山学院新校区滨湖广场及南大门门前广场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编号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学院新校区滨湖广场及南大门门前广场工程

2.2招标编号:PZC2016-0169Ag-58521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4招标内容:拟建南大门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49.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9.36平方米,大门宽度73米,建筑高度约7.5米;滨湖广场及门前广场占地面积约40000平方米。总投资额约1558万元(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度(2012、2013、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3.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网上可查询);

3.5专职安全员、预算员、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须具有有效的上岗职业资格证;

3.6根据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有效期内的证明),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7外省或外地企业需具有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文件规定);

3.8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合同施工内容须包含铺装、道路、配套设施)1000万及以上工程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网上可查询的中标公示彩页打印);

3.9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预算员、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职工,满足以下条件(报名时一并提交):(1)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2)2015年1月至2015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网上可查询;若因人社部门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可由人社部出具相关证明,在报名期间经招标人核实后此证明虚假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3.10投标人应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1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1日~2016年1月27日法定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 1月 27 日17:30),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中段湖光花园大门西)报名;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单位。

4.4 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到场并携带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

(报名时查验原件或公证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学院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5762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苏女士

电 话:0375-2643777 1883814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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