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正文

平顶山学院综合实验楼通风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01-24 发布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点击量:

平顶山学院综合实验楼通风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学院综合实验楼通风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顶山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顶山学院综合实验楼通风改造工程

2.2采购编号:PZC2015-10435Ag-56588

2.3项目概况:平顶山学院综合实验楼为主体地上五层,局部六层,塔楼七层,建筑高度22.8m,总建筑面积14940㎡,本工程为综合实验楼通风改造,总投资约162万元。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上述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5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要网上查询路径);

3.6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一项类似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合同内容含有通风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三项原件);

3.7 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

3.8 持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显示无行贿犯罪,开标时提供);

3.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1月25日至 2016 年1月29日(正常工作时间,公休及节假日除外),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二楼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 29日17:30。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纸质版,不提供电子版)

4.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拟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上述人员:(1)聘用合同;(2)2015年1月-11月缴纳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加盖社保局章,附网上查询途径)。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均需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顺德路交叉口东南角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学院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 话: 150937877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5-2707773 15136940089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