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院门卫管理,规范进出校门的机动车辆,经研究决定:即日起换发平顶山学院机动车辆出入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学院机动车辆、教工私人机动车辆,经保卫处批准在校内(含家属院)停放或接送机关工作人员的车辆,请持所属单位证明和该车的行车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保卫处申请办理;
2、 施工、送货机动车辆,需经常出入校门的,请持基建处或收货单位证明和该车的行车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保卫处申请办理。
二、申请换证时间:2005年9月12日——2005年9月18日,自2005年9月19日起,原平顶山学院出入证(红色)作废。
东校区 保卫处值班室,电话:4910110,联系人:李鸿旭
西校区 保卫处办公室,电话:2077232,联系人:谷红敏
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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