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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院领导接待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3-27 发布单位:党办   点击量:

党办 院办

关于院领导接待日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院领导与师生员工的联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决策与管理水平,根据«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平学院办文〔2005〕12号)精神,现将院领导接待日接待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待对象:全院师生员工

二、接待时间:每周四下午上班时间

三、接待地点: 接待领导办公室(详见附表)

四、接待要求:

1.在接待工作中分别由“两办”指派专人负责记录和服务。

2.如果当日接待院领导因公外出,由“两办”同接待院领导联系,另行安排院领导接待。

3.对来访者提出的一般性问题和建议,由记录人员根据院领导对来访者提出问题和建议的解答,需要通知有关部门的,按要求通知有关部门限期办理和反馈。对于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不能立即答复办理的,由“两办”分别根据情况进行调研,形成专门议题,提交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并及时反馈或通报研究结果。

4.接待工作中形成的文字材料,由“两办”立卷归档,妥善保存。属于保密范围和个人隐私的,严格保密。

接待时间

周次

第6周

第7周

第8周

第9周

第10周

第11周

第12周

第13周

第14周

第15周

第16周

第17周

第18周

第19周

日期

3月30日

4月6日

4月13日

4月20日

4月27日

5月4日

5月11日

5月18日

5月25日

6月1日

6月8日

6月15日

6月22日

6月29日

接待领导

文院长

许书记

窦书记

罗院长

张院长

谷院长

王书记

许书记

文院长

窦书记

罗院长

张院长

谷院长

王书记

接待地点

文院长办

14112

许书记办

14118

窦书记办

14120

罗院长办

14108

张院长办

14106

谷院长办

14104

王书记办

14122

许书记办

14118

文院长办

14112

窦书记办

14120

罗院长办

14108

张院长办

14106

谷院长办

14104

王书记办

14122

记 录 人

梁 波

肖宗恒

肖宗恒

梁 波

梁 波

梁 波

肖宗恒

肖宗恒

梁 波

肖宗恒

梁 波

梁 波

梁 波

肖宗恒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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