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厅直各单位:
为了鼓励全省教育工作者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全面提高现代化信息技术在教育管理和教学实践中的应用水平,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教信息〔2005〕3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继续开展2006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参评成果主要包括论文类、著作类、应用成果类。其中论文类包括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研究报告等;著作类包括著作、工具书等;应用成果类包括已完成的应用软件、硬件、项目、课题及用于教育管理和教学的课件、网络课程等,软件、项目、课题及课件须已完成。
虽未公开出版、发表,但已被教育教学部门采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成果也可申报。
参加2006年度评选的成果,发表或完成的时间应在2006年4月30日前。
参加评审的成果须符合《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豫教人字〔1999〕129号)规定的条件要求,成果的标准符合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
省教育厅按照《通知》要求,组建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的成果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颁发获奖证书。
(一)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推荐材料由本文各主送单位集体报送,评审办公室不单独受理个人的材料。
(三)申报论文奖或著作奖需提交原件1份;申报应用成果奖,存储数据载体形式一般采用刻录光盘或优盘,同时提交部分测试数据和必要的测试口令。鉴定书或使用说明等材料提交复印件,原件由单位审核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四)单位上报材料时,应同时上报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汇总数据库,所填内容要求与《申报书》内容一致,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2。
(五)上报的材料要求使用牛皮纸质档案袋分装,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档案袋的正反两面。单位应将材料分组分类后上报。评审后,除硬件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
报送时间:2006年4月10日以前;地点:东校区实验楼4楼网络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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