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5年度校内教师学术报告统计与06年度学术报告计划申报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平顶山学院行[2005]44号文件规定,请各院系在4月28日前将本单位2005年度校内教师学术报告情况及2006年度学术报告(含校内教师及邀请校外专家)计划报至科研外事处,逾期将无法受理。
注意同时报送盖章的纸质材料(A4版)和U盘电子版。
附表:
1、 2005年校内教师学术报告统计表
2、 2006年学术报告计划表
科研外事处
200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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