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6日下午召开的各部门、各院系行政负责人会议上,为落实、协调校志编辑工作,文院长要求各有关单位在6月7日上午12:00前把各单位负责这项工作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院办。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单位有教务处、美术系、学生处、基建处、团委、人事处,对没有报送的单位提出批评,要求于6月8日上午12:00之前务必报送院办。再逾期不报,根据学校督查工作相关规定,将追究参加会议的各部门、院系签到人责任,并通报批评。
院长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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