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等14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华分局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制定了校园内网络经营性场所整改方案,将直接管理校园内的一切上网场所。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学校研究决定,对校内的上网场所进行排查登记,取缔私自开设的网吧或机房,对我校现有上网场所进行停业整顿。在整改方案实施期间,凡承担有学校教学任务的机房可以继续履行教学任务,但不准开展经营性上网服务,待整改后,学校实行统一管理。
望各院系、各单位加强管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凡不按照要求继续在校园内经营网吧或机房的,学校将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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