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安排,2009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开始进行。
登记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登记的成果都必须有原件证明,如CN期刊(不含增刊、论文集、文摘、论文录用通知单)、著作(教材)、项目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并和“成果登记表”一块送交科研外事处核对登记。
2、各单位报送的纸介质材料,要求A4纸打印,必须有主管科研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将“成果登记表”的电子文档发送E-mail至pdsukyc@yahoo.com.cn。
3、所有表格都必须按照“填写样表”(宋体5号字)填写,否则仍需重新填写。各单位在填写时要认真复查,确保所登记信息的准确性。
4、科研统计由各教学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负责,安排科研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统计工作。行政管理部门的科研统计由本单位领导指定一位老师负责。校级领导的科研成果分别由党办、院办负责统计。
5、报送时间:2010年1月4—5日,东校区各单位;2010年1月6—7日,西校区各单位,不及时登记科研成果将会影响本年度的岗位津贴发放。
6、特别注意:2009年12月发表的论文,没有收到杂志的老师请及时联系出版社,并在1月15日前来科研外事处补充登记,过期不再受理。
科研外事处
2009-12-09
平顶山学院2009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科研业绩核算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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