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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24 发布单位:科研外事处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教科外[2010]119号)文件精神,2010年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合作,开展“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派计划

全省高校共选派80名优秀教师,其中40名由教育厅出资配套经费选派;40名由学校配套经费选派。

二、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一)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3 — 12个月。

(二) 短期研修生:留学期限为3个月(仅限报“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

三、 重点选派学科和国外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发展战略,结合我校实际,优先支持纺织、服装、能环、机电、信息技术、新型材料、人文学科及应用社会学科的研究领域和学科。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

四、申请条件

申请者为我校教学、管理队伍骨干,工作表现突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较好的发展潜力,具有学成回校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其他具体条件及要求请参照《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章程》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http:www.csc.edu.cn)

五、申请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

六、 申请材料

申请人请按照国家留学网上公布的《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http:www.csc.edu.cn)准备书面申请材料,认真填写申请表后由个人签字;同时,请提交所在院校同意申报的证明材料,单位推荐意见栏由申请人所在部门填写,不签名、不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七、 受理时间

各部门于2010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交至科研外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外事处

201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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