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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暂住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06 发布单位: 保卫处   点击量:

关于办理暂住证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方便我校异地户籍师生员工(户籍没迁入我校的外省、市师生)办理驾驶证等证件,焦店派出将免费统一办理暂住证。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A4纸),并贴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注明本人身高。

二、持本部门、院(系)加盖印章的证明,由专人负责收齐后于4月15日前送交保卫处,过期不再统一办理。

三、联系人:郝新喜 电话:2077232

保卫处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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