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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赴台湾南华大学访学交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09 发布单位:科研外事处   点击量:

各院系:

根据我校与台湾南华大学有关协议,经研究决定,我校近期将派出第二批赴台湾南华大学交流学生。具体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我校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二、交流时间

本次交流学习时间为1个学期。

三、相关费用:

学生赴台交流期间,学费、生活费、交通费等自理。根据台湾南华大学提供资料,在台湾南华大学的交流学习费43200新台币(约合9000元人民币);生活费、交通费、在台期间考察费、平安保险费等杂费30000-40000新台币(约合6000-9000元人民币)。学生圆满完成访学课程返校后,学校奖励每位学生2000元人民币。

四、交流人数及报名办法:

原则上选择对口专业交流,本期总人数控制在30人左右。

报名办法:学生自愿报名,各院(系)组织考核,择优选拔,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外事处统一协调。

五、交流期间学业问题

赴台交流期间,学生成绩由南华大学提供,返校后计入本人总成绩。交流学习结束,由台湾南华大学颁发相应的学习证明。

请各院系于10月15日前将申报表提交至科研外事处,过期不候。

特此通知。

科研外事处

2010年9月9日

附件:专业介绍及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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