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我校与南华大学合作协议,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并报请校党委同意,拟选派20名教师和管理人员赴台湾南华大学访学,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派条件及名额分配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教书育人,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团结协作意识强;
2、我校在编教职工,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
3、业务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素养和英语水平;
4、原则上专业对口,每部门推荐1名。
二、培训时间:一个月
三、相关费用
学校报销在南华大学期间的学费(20000新台币/人)、住宿费(约5000新台币/人),负责办理赴台相关的各种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其他费用自理(含往返机票、吃饭等约需5000元人民币)。
四、报名办法及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填写申报表
2、部门组织推荐,出具推荐意见
3、学校综合研究,确定选派人选
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将申报表提交至科研外事处,过期不候。
特此通知。
科研外事处
2010年9月9日
南华大学专业介绍及赴台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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