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省委宣传部和省市文明办相关要求,“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河南省道德模范”和“平顶山市第二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全国道德模范、河南省道德模范和平顶山市道德模范均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
二、评选标准
全国道德模范、河南省道德模范和平顶山市道德模范评选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着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款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合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的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敬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或亲属,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三、申报范围
凡符合评选标准的学校师生员工均可作为被推荐人选;近三年内受到中央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或中央媒体集中宣传过的先进个人、入选中国好人榜的“身边好人”可优先推荐。已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河南省道德模范称号的公民不再参与评选。已获得平顶山市首届道德模范称号的公民,不再参与平顶山市第二节道德模范的评选。
四、申报时间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确定的道德模范推荐人选,按类别填报《第四届全国、河南省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平顶山市第二届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每人附3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和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3张(红底),一式三份于5月4日17:00前报送党委宣传部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pdsuxcb@126.com),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2657625。
平顶山学院文明办
2013年4月28日
附件2:第四届全国、河南省道德模范推荐审批表
附件3:平顶山市第二届道德模范推荐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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