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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修订完善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8 发布单位:组织部   点击量:

关于申报修订完善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针对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集到的意见建议,为持续提升管理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分清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请认真对照《中共平顶山学院委员会平顶山学院关于印发< 工作职责>的通知(平学院发〔2009〕5号)和《中共平顶山学院委员会 平顶山学院关于印发发展规划研究室等九个部门< 工作职责>的通知》(平学院发〔2013〕5号)文件,结合工作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对部门《工作职责》确需修改的,请将本部门《< 工作职责>修订完善意见》6月6日18:00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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