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关于表彰平顶山学院首届“美丽校园”摄影作品比赛获奖个人的决定》(平学院宣文〔2014〕4号)已在学校“办公系统”的“宣传部发文”中发布,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时阅览。
党委宣传部
2014年5月28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参加省教育厅“走群众路线 展基层风采”新闻摄影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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