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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十三五”专项规划和学院(系)发展规划初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17 发布单位:发展规划研究   点击量:

各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各学院(系):

根据学校《“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平学院发(2015)11号】,我校各专项规划编制牵头单位、各学院(系)需在2015年9月21日前提交规划初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校园基本建设、校园信息化建设七个专项规划;

2.各学院(系)发展规划。

二、报送时间和地点

载止日期:2015年9月21日;

报送地点:办公楼三楼308房间;

联系人:宋振平;联系电话:2657299(短号37299)。

三、报送要求

各规划初稿需在认真总结调研、科学分析基础上形成,报送纸质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pdsufgs@163.com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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