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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自动售卖机项目场地租赁竞租公告

发布日期:2016-09-02 发布单位: 后勤管理处   点击量:

平顶山学院自动售卖机项目场地租赁竞租公告

平顶山学院为满足教职员工及学生需求,决定对学校自动售卖机项目投放工作及场地实行公开竞租,现邀请合格的承租方前来洽谈。

一、承租内容:平顶山学院自动售货机租赁项目场地

二、经营地点:平顶山学院南校区、北校区;

三、租赁期限:2016年 至2018 年 (两年)

四、经营范围:产品类型应包括,纯净水、冷热饮料、乳制品等多种品类,不接受单一产品类型的方案,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平顶山市内同品牌店面同类商品销售价格。我方只提供设备场地,设备由承租单位自行采购。

五、投放设备具体位置包括:办公楼一楼大厅、图书馆 一楼大厅,一、二、三、四号教学楼一楼大厅、艺术楼、科技楼、体育馆外围、北校区教学楼、宿舍楼,租金计算以单台机器所占场地为计费单位。

六、竞标方式:本次竞租采用最高价中标的办法, 竞租结束后如报价最高单位放弃承租权,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承租单位则顺延至第二高报价单位。如报价最高单位出现两家以上则单独再次组织竞租报价,依然采用最高价中标的办法

七、对竞租方要求:

1、竞租方需具有自动售卖机运营资质的独立法人或由其指定的加盟商,竞租方需提供在平顶山市当地有经营场所、仓库或售后服务中心的证明。

2、竞租方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三证合一)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平顶山地区的业绩及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

3、投放统一的自动贩售机器,主机尺寸长不超过1米,高不超过2米。机器配备的屏幕尺寸需大于10寸,支付方式支持硬、纸币和线上支付需多种形式。

4、经营期间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增加租赁场地及用途。

八、竞租保证金的交纳及返还

1、竞租保证金为1万元人民币,竞租方必须将保证金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我单位账户,并在备注上标明“自动售货机场地竞租保证金”。

2、竞租保证金收取时间及组织集中竞租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3、如竞租方交纳保证金时未标注清楚相关信息,或者因其它原因未能确认到账款项为竞租方保证金,需竞租方出具相关文件(如汇款回单)证明相应款项为本次竞租活动保证金,否则一律按未交缴纳处理,取消其竞租资格。

4、竞租结束后,我单位将于10日内返还未中标方的竞租保证金,中标方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待租赁期结束后返还。

5、我校账户信息为:

户 名:平顶山财政局-平顶山学院

开户行:平顶山银行长安路支行

账 号:60001368209016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平顶山学院办公楼五楼后勤管理处房产管理中心办公室510房间

联 系 人:陈继平

联系电话:2657611

报名截止:2016年9月8日上午10时整

平顶山学院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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