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报送人事代理及聘用合同制人员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来校工作1年以上。
(2)专科毕业,来校工作3年以上。
二、报送时间:
请将有关材料于9月5日下午5点前报人事处。
三、报送材料明细
1、初聘人员(全日制学历):
(1)、使用《 从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规范打印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3份,并报送电子版, 统一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
(2)、最高学历证书、学位及第一学历证书、学位原件和复印件,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和复印件各1份,或在有效期内的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评审人员(非全日制学历)
(1)、经单位核实并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一式3份,并报送电子版,统一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
(2)、最高学历证书、学位及第一学历证书、学位原件和复印件,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及毕业证丢失的,须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带人事档案。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和复印件各1份,或在有效期内的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所有复印件上均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3、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人员需提供上课证明。
4、主管单位代码:04161、市人才交流中心,单位代码:04161047、平顶山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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