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依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平政办〔2019〕10号】文件,集中申报解决房改遗留问题。请校属各单位通知本单位符合房改文件要求的职工于9月9日17:00前将个人相关资料送至办公楼510室由后勤管理处进行审核,望大家相互转告。(详见附件)
个人相关资料包括:1、平顶山学院职工证明;2、购房职工及配偶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未再婚证明);3、职称职级证明;4、购房职工交款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陈老师15937555396
后勤管理处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