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13日(周五)至15日(周日),共3天。
国庆节放假时间为9月30日(周一)至10月7日(周一),共8天。
9月28日(周六)、9月29日(周日)正常上班上课。9月28日(周六)安排9月30日(第6周周一)的教学活动,9月29日(周日)安排10月4日(第6周周五)的教学活动。
放假期间所有课程停上,通识选修课、双学位课程顺延。
二、国庆节后教学作息时间不变,行政作息时间微调,作息时间安排详见学校网页作息时间表。
三、后勤管理处要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确保留校学生饮食服务和学生宿舍供水、供电;要妥善安排适量教室供留校学生学习使用。保卫处要切实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学生处、团委与各学院要扎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妥善安排好学生的文化生活;要掌握每一个学生的去留情况,禁止组织学生集体出游。
五、加强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根据上级要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要加强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校级值班要确保校值班室24小时有人值守;各学院、学生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单位要安排好本单位值班工作。各级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值班职责,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持通讯畅通,对突发事件和紧急、重大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对值班人员脱岗、空岗或迟报、漏报信息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