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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校园电动车停放充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8 发布单位: 保卫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近期我校正在组织开展“校园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活动”,检查中发现,个别场所还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的现象。为预防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校园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校园电动车停放、充电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的严重危害性。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多起电动车火灾事故造成的大量人员伤亡都是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教训十分惨痛。

二、严格落实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校属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确定本单位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三、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全校师生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学校划设的非机动车停车地点,充电时应在学校安装的智能充电桩处充电。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四、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学校职能部门、主管单位应立即组织对本单位、本楼体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单位应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充电。

全校师生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2077110、2077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进行举报。对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的一经发现进行存档备案,将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年度考评内容并进行定期通报。

本通知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新能源电动四轮车。

对违反本通知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校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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