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教育科学专家在课题评审、成果评价、学术决策、学校改进、资政育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河南省教育科学专家库的通知》(教教科函〔2021〕68号)精神,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在职教育科学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条件
河南省教育科学专家库人选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身心健康,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公正廉洁,原则性强,愿意承担教育科学评审、评价等工作。
2.推荐人选具有正高级职称,有较高的教育专业水平和学术声望。
3.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教育科学(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科)课题2项以上。
4.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科学论文3篇以上(每篇不少于 3000字,至少1篇在近3年发表),或独著出版不少于20万字的教育科学学术著作1部以上。
5.教育科学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项或地厅级奖励2项以上。
三、推荐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根据推荐条件,全面梳理本单位符合要求、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的人员,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
2.推荐人如实填写《河南省教育科学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 1)一式两份,并提交符合推荐条件的证书、期刊、著作等复印件。各单位审核推荐内容并签署推荐意见,填写《河南省教育科学专家库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 2)一式一份。纸质版于2021年3月12日上午12点前报送至办公楼620,电子版发送至rsc@pdsu.edu.cn。
联系人:吕远 联系电话:0375-2657026
人事处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