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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2 发布单位: 人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21〕134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从我校在职的校级教学名师中遴选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推荐人选。

二、遴选条件

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在教育领域和社会范围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教学名师的人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发表出版高质量教改教研论文或专著,注重教学梯队建设,学生评价优秀,科学研究能力强,在国内外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省教学名师候选人要求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完成人,省级教学成果奖前两名),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一流课程、课程思政样板课)前两名。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人才入选者和“中原英才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

具体遴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

2.所在单位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遴选、公示后,向学校推荐。各推荐单位在推荐过程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人选推荐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3.学校初选。学校遴选、公示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申报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材料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时间发现问题即取消资格。

四、工作要求

1.申报时间。5月14日前报送推荐材料。

2.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材料(各一式2份,按人选装档案袋)、推荐汇总表。电子材料包括上述纸质材料电子版、本人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候选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格式,不大于500M)。电子材料按申报人以U盘形式报送。

3.材料装订。附件材料单独装订,包括: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③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④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⑤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⑥奖励证书复印件;⑦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和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⑧学校党委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附件证明材料网上填报限50M以内。

4.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签字盖章扫描后的电子版)、附件材料和教学录像通过http://jxgc.open.ha.cn/选择相应栏目上传。


人事处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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