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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平顶山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3 发布单位: 人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实施办法》(平学院行〔2020〕22号)精神,我校现进行2021年平顶山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选拔比例

原则上为我校校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含重点培育学科)、科研机构、科研创新团队骨干成员及专业负责人。各教学单位每次选拔比例为教师总数的2%左右。

二、选拔条件

各单位参照《平顶山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实施办法》(附件1)文件要求,积极推荐,严格把关。

三、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对照条件提出申请,填写《平顶山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推荐表》,提交近三年代表本人教学与学术水平的有关材料。

(二)所在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教学科研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本单位学术梯队、教学梯队等建设需要,严格对照条件进行选拔推荐。

(三)学校评审。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审,获与会委员2/3以上票数通过者,确定为拟培养对象。

(四)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确定。

四、提交材料

1.推荐报告1份。以各推荐单位的名义向人事处报送。

2.《平顶山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推荐表》(附件2)。

3.《平顶山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提供电子版。

4.近三年获得荣誉证书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附件4),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

5.近三年出版的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附件5),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

6.近三年参加的科研项目及奖励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附件6),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项目及奖励按级别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

每位申报人的材料单独装档案袋,袋上注明“2021年度平顶山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字样,并写明姓名、推荐单位、联系方式。

五、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9月18日下午5:00前报人事处(办公楼620室),电子版发送至pdsuszk@163.com。

联系人:王晓倩 王俊鹏

联系电话:2657026 2657617

人事处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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