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我校教职工体检将在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华区曙光街49号)二楼体检中心进行,时间为11月8日至12月11日,具体安排如下:
体检时间 |
体检单位 |
11月8、9日 |
外国语学院、实验室管理处、网络管理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11月10、11日 |
软件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1月12、13日 |
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陶瓷学院 |
11月15、16日 |
新闻与传播学院、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11月17、18日 |
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审计处 |
11月19、20日 |
医学院、医学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地方合作处 |
11月22、23日 |
经济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保卫处 |
11月24、25日 |
旅游与规划学院、音乐学院、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估中心 |
11月26、27日 |
体育学院、后勤管理处、学报编辑部、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
11月29、30日 |
教师教育学院、发展规划处、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
12月1、2日 |
文学院、图书馆、档案馆、人员交流中心 |
12月3、4日 |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宣传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
12月6、7日 |
组织部、统战部、机关党委、科研处、人事处、教务处 |
12月8、9日 |
学生处、团委、工会、招生就业处、财务处 |
12月10、11日 |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离退休人员 |
温馨提示:
一、体检中心周六正常上班,下半年为我市各单位体检高峰,请各位教职工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参加体检。
二、要求参检人员当天要空腹,前两天不要饮酒。
三、体检当日上午7:40至9:30携带身份证到体检中心领取体检表,务必于9:30前到达,体检结束请将体检表交到体检中心服务台,如果个别项目不查,务必向服务台说明,不交体检表或体检缺项体检中心无法出体检结果。
四、学校结账后本年度体检工作结束,体检结果由人事处工作人员统一领取。
人事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