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公告 -> 正文

关于2021年教职工体检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1 发布单位: 人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我校教职工体检将在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华区曙光街49号)二楼体检中心进行,时间为11月8日至12月11日,具体安排如下:

体检时间

体检单位

11月8、9日

外国语学院、实验室管理处、网络管理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11月10、11日

软件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1月12、13日

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陶瓷学院

11月15、16日

新闻与传播学院、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11月17、18日

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审计处

11月19、20日

医学院、医学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地方合作处

11月22、23日

经济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保卫处

11月24、25日

旅游与规划学院、音乐学院、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估中心

11月26、27日

体育学院、后勤管理处、学报编辑部、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11月29、30日

教师教育学院、发展规划处、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12月1、2日

文学院、图书馆、档案馆、人员交流中心

12月3、4日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宣传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12月6、7日

组织部、统战部、机关党委、科研处、人事处、教务处

12月8、9日

学生处、团委、工会、招生就业处、财务处

12月10、11日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离退休人员

温馨提示:

一、体检中心周六正常上班,下半年为我市各单位体检高峰,请各位教职工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参加体检

二、要求参检人员当天要空腹,前两天不要饮酒。

三、体检当日上午7:40至9:30携带身份证到体检中心领取体检表,务必于9:30前到达,体检结束请将体检表交到体检中心服务台,如果个别项目不查,务必向服务台说明,不交体检表或体检缺项体检中心无法出体检结果。

四、学校结账后本年度体检工作结束,体检结果由人事处工作人员统一领取。

人事处

2021年11月1日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