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三)放假,放假期间教学活动暂停。4月23日(星期日)不调休,5月6日(星期六)上班,安排5月3日(第11周星期三)的教学活动。
二、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值班按照校园网值班安排表进行)。各单位负责人要保持通讯和信息畅通,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5月4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行政: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教学作息时间不变),请注意时间变化。
校长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