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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劳动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6 发布单位: 学工部(武装部)   点击量:

各学院:

按照学校《关于2023年劳动节放假的通知》,学校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三),共5天。现就放假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在放假前有针对性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要重点针对学生假期外出的情况,广泛开展人身、财务、交通、防溺水、防诈骗等安全教育工作。

二、各学院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校规校纪教育,要求放假期间留校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一切意外事件和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学生宿舍内违规使用电器,不得在宿舍内存放管制物品,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严防火灾、盗窃等各类事件的发生。

三、在放假期间,任何个人及单位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四、各学院要严格落实节假日学生去向报备制度,组织全体在校学生通过i平院学工系统对假期间去向情况进行报备,各辅导员老师要做好审核。假期去向报备截止时间为4月28日。假期结束后及时提醒返校学生通过i平院进行返校打卡。

五、各学院要始终把学生的安全、校园的稳定放在首位,要认真落实假期值班制度,确保值班电话畅通,于4月28日上午12点前将假期间值班安排表经领导签字后纸质版报学生处209办公室。辅导员老师放假期间要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在校情况,协助解决困难,掌握学生动向,切实做到信息灵、情况明,确保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妥善及时的解决,做到手机联系24小时畅通。

学生处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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