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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7 发布单位: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 年度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3〕144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申报及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范围

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分为理论研究成果(含论文、著作、调研(调查)报告等研究类成果和制度规范、建设标准等管理类成果)、创新应用成果(分为区域类应用成果、学校类应用成果2类)2个类别,分设壹等奖和贰等奖两个等次。奖励类别、范围及要求详见附件1。

、申报方式、材料与要求

1.纸质材料申报时间:请以部门为单位,于5月19日(星期五)下午6点以前报送以下材料:

(1)理论研究成果。需提交相应申请书,论文、著作原件或调研(调查报告)、制度规范、建设标准,检索报告等,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2)创新应用成果。需提交相应申请书,用于补充说明解释拓展的文字材料内容等,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2.网上申报时间:

材料审核评审后分配账户密码并进行网上申报(5月24日前)。

申报网址:http://www.rcloud.gov.cn申报。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申报系统“填报说明”栏目或项目参评指南等相关内容。

3.申报要求:

每名成果完成人限牵头申报1 项,参与申报不超过 2 项。申报人在评审系统内填报的人员排序须与申报材料里人员排序相一致。申报理论研究成果奖的,完成人须与论文、著作发表时的署名完全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情况,按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学校将组织校内专家将对申请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申请材料造假者,将取消该奖项申报资格。凡已获得过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参加本次申报。

4.推荐名额:

教育信息化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我校推荐数不超过10 项。

、评奖工作组织

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评审遴选工作由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统筹实施,委托河南省教育信息化协会组织专家开展评审。

、评选及表彰方式

1.评选结果通过省教育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天,接受社会监督,对评审结果的异议和处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2.经评审并公示无异议的优秀成果,省教育厅下发授奖决定、颁发获奖证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利民 电话:2657776 邮箱:wlzx@pdsu.edu.cn

附件1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3〕144号)

附件2 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申请书(理论研究成果 2023年度)

附件3 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申请书(创新应用成果 2023年度)

教务处 网络管理中心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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