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改革近六十年历史回眸与前瞻
——许青云同志在我校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报告会上的讲话
(2008年12 月4 日)
同志们:
明年是建国六十周年,今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以时间为线索回眸我国高教近六十年历程,总结近六十年尤其改革开放三十年经验,研究今后发展方向和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我国高教近六十年历史回眸
(一)改造中求发展(1949-1966年)
这十七年的中国高校,是在接受改造中前进的。中国共产党人夺取政权后,在高校中设立了各级党组织,在政治上对高校实行领导,在思想上对原有的教职工实行改造,统一了师生的思想和行动。在中央政府的领导下,高校在数量和规模上有较大的发展;同时扩大招生,为新中国的建设输送了不少人才。但我们不能因此简单地得出中国高校在这一阶段得到巨大发展的结论,因为这一时期我国的高等教育有一个影响深远的失误,即大学独立精神的丧失,高等教育单纯为政治服务。我国目前的高校体制许多方面脱胎于当时的体制,当今高等教育的许多弊端与当时对高等教育政策的失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对这一阶段的高等教育进行反思是十分必要的。
这十七年的高等教育的实践,也存在不少误区:
其一,教育的规律为急功近利的“政治化”运动所代替,为后来的教育虚无论和知识无用论奠定了基础。
其二,高校逐渐沦为政治的附庸和工具,丧失了它应有的独立精神和话语权。
其三,高校体制的全面行政化,使高校丧失了应有的活力,无法领导思想之潮流,反而成为“改革的最后一块堡垒”。
其四,高等教育理论研究的苍白,使我国高校建国后,基本上没有产生有影响力的大学教育家和高等教育的办学理念。
(二)风雨飘零(1966-1976年)
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是中国高等教育备受摧残的十年。
从1966年7月开始,全国高等学校全面停止招生达6年之久;停止派出和接受留学生达6、7年之久;停止招收研究生达12年之久。原有417所高等学校,只保留了309所。1972年高校开始用“推荐与选拔相结合”的办法招收工农兵学员。十年间,全国仅有毕业生103.3万人,而其中67万人是1965年前入学的。原先确定的68所重点高等院校,被撤销了4所。文革前全国高等学校共设有专业2833个,在文革中,停办了大批专业,很多理科专业被取消,或者“理向工靠”,许多为各行各业培养通用人才的工科专业变成为某一行业甚至为某一个产品服务的很窄的专业,工科院校中一些偏理科的专业有的被撤销,有的名存实亡,文科专业更是被大砍大并,十分混乱。高校的研究工作几乎全部停顿,人员下放,图书资料失散,文物被破坏,损失无法估量。
在教育思想上“政治挂帅”,校园内处处充斥着“高等学校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以阶级斗争为纲”、“实行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等诸如此类的口号,把高等教育引向彻底的政治化的轨道。在教育实践中,否定了建国以来形成本已脆弱的高等教育的组织和制度,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严重下降。尽管停止招生的6年后的1972年起,不少高校开始招收“具有两年以上实践经验的优秀工农兵”,但当时废除文化考试,实行的“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的招生办法,不但使高校生源质量严重下降,更为严重的是,所谓的“推荐”上学极大地破坏了教育体制中的公平、公开原则,其后果是灾难性的。当今天人们“应试制度”大加讨伐之时,当时的人们又是何等地希望“考试”。一位经历了这段历史的署名为雷颐的作者,在《大学生》杂志中以《珍惜考试》为题要人们珍惜考试制度。
“文化大革命”十年对高等教育乃至整个教育领域的摧残,表现为有形的和无形的两个方面。
有形的损害有:(1)全国有大量的大学及其院系专业,没有经任何论证就被强行地调整或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有的还为“战备”需要,被迫迁往农村或偏远的山区。为此有些院校进行了反搬迁行动,如广东的华南农学院从1972年起,进行了5次反搬迁的斗争,最后取得了胜利。当然这仅属绝少数。这就是新中国高教史上所谓第二次院校大调整。这次院校大调整与第一次不同,虽然两者都是自上而下的,但第一次的调整,还不失条理性和客观性,第二次则完全出于政治需要,由权威人物说了算,学校是没有任何发言权可言的。所以这次调整不但没有改变原有的高等学校布局不合理的状况,而且加剧了这种不合理。(2)全国高校的硬件如校舍、图书资料、教学设备等被大量破坏,如广东的暨南大学被撤销后,校园被占长达8年之久。而像北大这样的名校,简直就成了红卫兵小将们的“乐园”和各种工作队、宣传队的常驻宿舍。校园里的一切公共场所如体育场、教室、图书馆等成了现成的批斗场和集合地,各种图书资料或化为灰烬或散失殆尽。甚至个人的收藏或作品也不能幸免。(3)对招生制度和教学制度的全面破坏,使高校少为国家培养百万名以上的大学生,从而使中国人才出现严重的断层。当地球上的其他国家正在大力培养本国的高精尖人才时,我们的国家却以从肉体上和精神上折磨这些老人家为乐事,折磨完这些老人家,却又不培养年青的一代。足足10年,作为培养人才集中地的高校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我想这在近代教育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事。
无形的损害有:(1)高等教育的十年浩劫,其实也是对中国高等知识分子精神世界的浩劫。建国后,不少一流的学者文人荟萃中国各高校,其中有些是与中国共产党一起闹革命的,有些是对新中国充满憧憬而放弃国外优越的生活条件回来建设祖国的,有些是想独立于政事以外专心搞学问的。但都无一例外地受到折磨与摧残。轻者心疲力尽,重者命归黄泉。中国高等知识分子在经过此劫后,不少人变得更加小心翼翼,以“无为”图自保;也有不少人钻营求官,以显达图自扬;也有不少人与世俗相融,贩卖知识,不论哪一种,都是知识分子独立精神的退化与自尊的丧失。古代意义上旷世独立的知识之士已绝迹。(2)这十年中国高校的混乱与停滞,严重地延缓了中国教育的现代化的进程。从高校的管理体制到教学体制无一不是处于崩溃的边沿,教学科研全面瘫痪,高等教育的理论研究更无从谈起。这十年里,世界上的不少高校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教育改革,以迎接新的科技革命和教育的全面现代化作好准备。而我们的高等教育却在混乱中倒退,其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三)重拾旧山河(1997-1983年)
1976年历经十年的政治浩劫终于随着“四人帮”的跨台而结束。中国进入拨乱反正时期。在高等教育这条战线上,主要有以下几个重大的举措。
1、在全国范围内恢复与改革招生制度。根据邓小平在科教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1977年11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国务院批准从当年起,对高等学校招生制度进行改革。新的招生制度实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地方初选,学校录取,省、市自治区批准的办法。废除了“文化大革命”期间实行的“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的招生办法。对久违校园和知识的年青人来说,这不谛是天大的喜事,我们从当时报名参加高考的人数就可见一斑,仅1977年,全国约有570万的青年参加高考,各大专院校从中录取了约27万名学生。
2、恢复研究生制度和建立学位制度。教育部与中国科学院联合发出1977年招考研究生具体办法的通知。至此,中断了12年的研究生教育终于恢复!据不完全统计,当年招收了约10700人。相当于文革前1965年录取人数的7倍,以后逐年增加。1980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从1981年1月1日起实施。
3、对在文革期间被拆散、合并、撤销的高校重新恢复,同时增设了一批新学校,并从宏观上对一些专业进行调整和重新设置。经过这5年的努力,我国的高校基本上恢复了元气。元气虽然恢复了,但当时的高校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我们可以把当时高校存在的几个主要矛盾概括如下:其一,学生强烈渴求知识与教师知识相对贫乏的矛盾。其二,高校中仍然政治至上,学术仍处于从属地位。其三,高校的管理体制和思想观念仍然没有多少的改进。在管理体制上,恢复了建国后的“中央统一领导,中央和省、市、自治区两级管理”的体制,过分集权的现象仍然没有改变。从内部体制上来看,仍然是“官办”学校,人浮于事,长官意志,政治生命大于学术生命,权力与派别斗争的现象仍然是当时中国高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这5年的中国高校可以用“重拾旧山河”来形容。国家有关高校的重大政策,不外是四个字即“恢复、调整”,真正有革新意义的举措不多。从许多方面都沿用了建国后原有的一套东西。这也是形势所至,非人力所能为。真正意义的高校改革的还没有起步!
但另一方面,这几年是中国第一次思想解放的时期,许多青年人逐渐从政治的盲目中走向了思想上的独立,尽管代表权威的政府对学生这种倾向仍然有着较大的分歧。
在高等教育的理论研究上,针对50年代把教育的体制定性为“教育是社会的上层建筑”的结论,在教育界提出了质疑,并为此展开了讨论,最后认为教育的社会上层建筑性和生产力性,反映的是教育现象和社会其他现象的联系,不是教育特有属性。在此基础上,提出“高等教育是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专业教育,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社会活动。”虽然这种提法把高等教育仅仅归结为一种专业教育,并没有揭示其本质,但在当时,已经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使高等教育逐渐从纯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的阴影下走了出来,更加重视高等教育中对人的培养,而不是简单地对人的改造或某种格式化的塑造。
(四)峰迴路转(1983-1992年)
这十年的中国高校,在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的推动下,开始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弊端,进行了一些尝试性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如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一样,由于传统的惯性和深层次的问题太多,很难有突破性的进展。尽管如此,毕竟已经确立了改革的方向,、开始放眼望世界。这一时期的高等教育理论的研究,呈现出“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局面。这十年的实践,为今后高校的全面改革奠定了基础。
1983年4月,国务院批转原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加速发展高等教育的报告》,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尽快扭转教育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局面,采取多层次、多规格、多种形式加速发展高等教育。在提高教育质量的同时,积极发展数量,并增加了教育事业费与基建投资。
1985年5月,公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学校应充分调动师生员工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增强学校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动力和活力,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高等教育管理职责暂行规定》,明确了中央与地方管理教育的职责、权限,并赋予了高等学校在保证执行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实行联合办学,接受委托培养、招收自费生,自主分配一定比例的毕业生,有权调整教学计划、教学大纲,选用教材,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有权任命副校长以下的干部,一部分学校还有权审定教授和副教授的任职资格。
1992年8月,在内部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已取得一定效果的基础上,国家教委发出了《关于国家教育直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对校内的人事制度、分配制度、住房医疗退休制度改革作了一些宏观上的规定。在这一时期还尝试性进行后勤改革。主要是后勤系统相对独立,实行经费和任务的承包。
这一时期的高校改革有急也有缓,有所侧重。在1983年至1985年间,改革侧重于增加高校和学生的数量,三年间在全国增设了312所高校,在招生规模和基本投资上也有较大的增加。而在1985年至1989年后,则侧重于下放权力,扩大高校自主权,从管理体制上较以前有较大的突破。1989年至1992年,则侧重于稳固原有的改革成果。基本上实现了全国第三次高等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深化和加快教育改革、持续而稳定地发展高等教育事业的任务。
但这一阶段的高校改革中存在着急躁冒进的情绪。80年代,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要量越来越大,政府没有充分考虑到高等教育发展应有的规律和质量、片面追求数量上的扩展。大量增设新高校,据统计,从1983年至1985年3年内,新建院校达301所。仅1985年一年就增设新高校114所,形成了我国高等教育史上一个前所未有的膨胀高峰。据有关资料介绍,日本1983年每校平均4401名学生,南朝鲜1983年平均每校4164名学生。我国在1990年的全国1075所高校中,在校学生不到2000人的竟达733所,占全国高校总数的68.2%,1000人以下的358所,占33.3%。其结果造成学校规模小,师生比例低,办学成本较高,资源内部使用率低,学科重复设置过多,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严重影响学校办学的潜力。当年盲目重数量轻结构的办学思想所造成的这种局面,留给了1992年以后的高校改革来解决。
1992年初,邓小平视察南方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中国迎来了第二次思想解放。高校也打破了相对沉静的局面,开始进入了一个全面改革和发展的时期。十四大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我国原有高校的教育体制是在单一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下形成的,基本上是国家集中计划和政府直接管理的办学体制。无疑,必须对这种体制进行一次大的变革。1993年2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审时度势,正式印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进一步明确了教育发展的目标、战略、指导方针、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思路以及重大政策,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五)“全面深化展开”阶段(1992-1997年)
以党的十四大召开为标志,我国进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高教界积极主动地适应这一时代的变革,1992年11月国家教委发表了《关于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高等教育的意见》。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颁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这两个文件都将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作为重要内容。1993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也提出《高等教育要改革办学体制》的要求。以“共建”为主要形式的改革,打破了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逐步走向条块有机结合。199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教委《关于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着重抓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两极管理、分工负责,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为主,条块有机结合的机制。”虽然条块分割的体制还没有实质性的改变,但是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这一阶段中的重点是全面深化各种管理体制改革。
(六)“跨越发展”阶段(1997年至今)
1997年召开的十五大提出要“优化教育结构,加快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同年,国家教委办公厅印发《国家教委关于转变职能加强宏观管理,扩大直属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若干意见》,提出了理顺政府与高校关系的八条意见。为贯彻十五大精神, 1998年11月,国家教育委员会改建为教育部,并对其职责和权限作了相应的调整。1998年11月,在扬州召开了高教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总结了前一阶段的经验。李岚清把原来的五种改革形式归纳为“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的八字方针,全面部署了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步伐、全面推进改革的任务。1999年颁布和实施《高等教育法》,首次以国家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了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使我国高等教育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二、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就与经验
(一)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就
改革开放30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重视高等教育事业,作出了一系列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决定,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的有关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推动了高等教育改革,实现了高等教育的历史性跨越。
我国高等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经历了一个探索的过程。至2007年,全国高等学校本专科当年招生560万余人,高等教育毛人学率达到23%,跨入了大众化教育发展阶段。美国学者马丁·特罗提出高等教育发展过程可分为“精英、大众、普及”三个阶段,在整个人口中18-22岁年龄段超过15%的人接受不同层次和形式的高等教育为进入大众化阶段,低于15%则处于精英阶段,超过50%则可称达到普及阶段。在学总规模超过了2700万人,其中普通高校在校生达到了1800万人。我国高等教育规模先后超过了俄罗斯、印度和美国居世界第一位。全国共有普通高校1908所,比1977年增加了1504所,其中高职(专科)院校1168所。30年来,高等学校为各行各业输送了3000多万本专科毕业生和研究生,还有数千万青年通过成人高校、广播电视大学、自学考试等途径获得了大学学历。我国已经成为高等教育大国,基本满足了国家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群众对于高等教育的数量需求。
同时,自1998年,国家决定在高等学校中实施“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迅速提升了我国高等教育的科技文化实力和人才培养能力,极大地增强了高等教育的实力。目前,全国63%的国家重点实验室、36%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立在高等学校。“十五”期间,全国高校争取到科技活动经费达到1300多亿,发表论文146.3万篇,获得的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都超过了全国获奖总数的一半。特别是在重要的国家奖项上取得了突破性的成绩。2004年,高等学校获得两项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填补了该奖项6年空白;2006年,高等学校又囊括了体现我国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全部3个一等奖。在哲学社会科学方面,全国80%的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人员在高等学校,80%以上的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来自高校。高等学校成为基础研究的主力军,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创新,为我国高新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30年历程来看:1978年全省仅有普通高校24所,在校生2.73万人。目前全省有普通高校84所(本科31所,专科53所),较1978年增加60所。全省高校教育规模195.42万人,较1978年增长39倍,普通高校校均规模由1978年892人发展到2007年1.29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19.68%,省属高校博士一级学科点达11个,博士学位授予点达107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点达98个,硕士学位授予点达845个;2007年在学研究生达到2.2万人,较1978年增长156倍,30年为社会输送153.7万毕业生,是建国后到1977年28年全省毕业生累计毕业总数9.6万人的16倍,每万人中高等教育在校生由1978年的5人提高到2007年的111人。2003年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以来,吸收社会资金20多亿元,共建学生公寓、食堂后勤设施260万m2,校舍建筑面积达3527.2万m2,较1982年的162.2万m2,增加3365万m2,增长20.7倍,占地面积达到11.9万亩,较1982年的0.83万亩增加11.07万亩,增长13.3倍。图书藏量8093.61万册,生均图书70.3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620539.1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为5390元,有专任教师5.88万人,生师比为17.7﹕1,专任教师中副高以上职称19144人(其中正高4012人),占总数的32.58%,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21279人(其中博士学历3774人),占总数的36.21%。此外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民办教育迅速发展,尤其是民办普通高等教育规模快速扩大,在校生达16.69万人,在校生占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比例达到15.2%。
从我校改革开放30年发展历程来看,从1977年8月的平顶山师范大专班到1984年5月省政府批准建立平顶山师范专科学校,到1992年4月校名改为平顶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平顶山学院。30年来,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单纯的师范专科学校到综合性本科院校,办学规模日渐扩大,教学科研实力日渐增强,学校占地面积2145.7亩,老校区土地置换获得市政府批准,校舍建筑面积达40万m2,固定资产已评估值3.86亿元,藏书量80余万册,电子图书16万册。设有18个院(系),4个教学部,36个本科专业(含方向),25个专科专业,涵盖了文学、理学、法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医学、历史学等九个学科门类。现有教职工达到876人,其中专任教师550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127人(其中教授22人),占总数23%,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75人(其中博士8人),占总数50%,全日制在校生14000多人,成人教育在籍学生8000多人。30年来为国家培养了3万余名各类合格人才。据不完全统计,平顶山基础教育学校领导和教师60-70%来自于平顶山学院毕业生,有的在地方党政部门,有的在高校,有的在中学,有的在企业已成为平顶山市率先实现崛起的骨干支撑力量。
高等教育的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构建了高等学校与政府、社会之间以及高等学校内部的新型关系,有力地支持和推动了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经验
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新的源源不断的知识动力,为我国经济的长期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奠定了知识和人才基础,全面提升了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极大地改变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面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激活了高等学校的内部组织,提高了高校的办学效率,成为了社会公共领域最为成功的改革之一。高等教育质量也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发展的同时得到了新的提高,涌现出一大批创新人才和优秀成果。回顾总结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发展的历史经验,对于今后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完善和实施具有特别的意义。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根本经验。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高等教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正确的思想政治导向;深人研究并创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措施;积极适应了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科技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把高等学校的稳定作为社会稳定的关键环节,把握和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善于捕捉高等教育和高等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时机,有力地促进了高等教育的加快发展和深化改革;培养了一大批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根本动力。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是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观察点和急切实施点,也是人民群众支持高等教育发展改革的重要动力。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得到了历史性的发展和保障。在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及其策略选择上,时刻注意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反映,不断改进高等教育的有关政策,取得人民群众的认同、支持和拥护,是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
3、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时代体现。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对高等学校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高等学校适应了这一要求,进行了全面的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选择更为灵活的办学和管理政策,主动调整专业和学科,实行教师和人才流动的制度,使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互相促进、互相支持。
4、强调高等教育的公益性,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强化高等教育的政府责任,坚持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经费为辅筹措高等学校经费的模式,为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和全面改革提供了经费投入基础。事实表明,在我国当前的社会环境和制度环境下,试图更多依靠社会力量、通过“产业化”,甚至依靠收费、捐赠等发展高等教育事业是不能满足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群众对于高等教育发展改革的需求的,也是不能完成高等教育的发展和改革任务和目标,甚至有可能引发更多的批评意见和新的社会矛盾。
5、加强高等教育法治建设,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制度核心。改革开放以来制定的七部教育法律除义务教育法外,均涉及到高等教育和高等学校。高等教育法作为专门的高等教育法律,对高等教育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进行了法律总结。事实表明,制定和实施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推进高等学校依法治校,不仅是高等教育和高等学校外部发展的需要,更是高等教育和高等学校内部发展的需要;不仅是高等教育领域依法行政的需要,更是维护公民接受高等教育权利和保护学校、教师、学生合法权益的需要。
三、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方向和新任务
教育发展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发展的模式与途径,也就是发展政策的选择问题。回顾我国改革开放及教育改革30年的发展之路,从冲破“两个凡是”的思想桎梏,到迈入市场经济的改革浪潮,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思想的大解放。今天,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进入内涵发展、提高质量的新阶段。站在新历史的基点上,憧憬未来教育发展远景,推进教育发展创新,其突破口和重要推动力还在于继续解放思想。
面向新世纪,适应新形势,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中央审时度势提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我国自然资源相对不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潜在优势在于人力资源,走新型发展道路,必须把国家发展模式、社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力素质上来,集中力量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口资源优势,把人口大国建设成为人力资源强国。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改变,呼唤教育发展方式的转变。这就要求我们转变教育发展思想,更新教育理念,转变教育发展模式,在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教育发展目标的确立、教育发展战略的制订上,都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的全局,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目标、新方略。
(一)在发展方向上,要坚持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导向。总的来说,高等教育要把力量集中到质量提高和内部建设上来。2007年,我国高等教育本专科和研究生计划招生已逾600万人。今后,即使高等学校招生增长数为零,每年招生也在600万人以上。因此,每一所高等学校都要按照十七大提出的“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的要求,重视内部建设和内涵发展,采取措施,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在发展路径上,以加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为重点。我国要实现长时期持续健康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必须以更加广阔的视野、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执着的努力,加快推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的步伐。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集中国家力量,加大投入,促进我国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新的发展。
(三)在发展机制上,要注重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构建高等学校可持续发展良性机制。目前一些高校仍注重在数量上发展,注重规格升级,注重更改校名。这一方面反映了我国高等学校仍然在不断的发展、改革、调整和转型之中,另一方面也说明高等学校内部尚未完全建立良性的、以质量提高为主的机制。为了防止和限制过度的外延式发展,不仅需要必要的管理和限制,更需要通过制度建设,促使高等学校产生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机制,推进高等学校的健康发展。
(四)在人才培养上,以培养创新思想为主导,形成创新机制,培养创新人才。人才是竞争力,创新人才的培养就是国家创新力的培养。高等学校最为主要的功能是培养创新人才。首先要创新教育观念,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把创新作为教育活动的主导理念,把创新人才培养作为学校工作的主要内容。第二,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要用创新的方法培养人才,不能简单地用循规蹈矩的方法培养,不能以行政干部的标准衡量和培养人才,对人才不能求全责备。不仅在培养中要特别注意创新,在使用上更要有特殊机制,要大胆把人才放到实践中、放到科学技术、教育教学业务岗位上去培养。第三,要培养一支创新型的教师队伍。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以能否创新为第一标准,以创新能力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考核指标,不断推动高等学校的理论创新、知识创新、教育教学创新、管理创新,以创新促使高等学校焕发出生机和活力。第四,要在高等学校中建设有利于创新的环境和氛围。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宽松环境,调动学术创新的积极性。
(五)在改革内容上,着重处理好政府依法管理与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关系。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高等学校的管理和投入上的职责权限,加强地方政府对于地方高校的管理、投入职责和政策指导;逐渐调整全国高等教育资源供给,优化高等学校整体布局结构;改进高校自主权和政府行政权之间的关系,规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与高等学校的管理职责权限,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深化高等学校内部体制改革,加大推进依法治校的力度,进一步推动高等学校制度建设,促进高等学校形成法律治理结构。高等学校和政府部门要制定和实施高等学校章程,通过学校章程具体界定行政管理的边界。学校内的不同群体利益的确定及其矛盾的解决,也应当通过学校章程的制定实施得到很好解决;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学校的领导管理体制,健全高等学校的决策、议事、监督机制,发挥教授在治学中的主导作用,保障教职工和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同时加强对于高等学校的法律监督。
(六)在投入体制上,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果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高等学校的投入特别是公办高等学校的投入,是当前制约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和质量提高的重要问题。今后要按照《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要求规定,毫不动摇地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投入体制,进一步明确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各自的经费投入责任,明确社会、家庭和学生的投入分担责任,出台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支持高等教育的有关经济政策和优惠办法。
(七)在组织功能上,明确赋予高等学校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任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强化高等学校的综合研究力量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力量,对于世界形势发展、国际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现象阐述自己的观点,对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理论体系和文化解释体系,努力掌握当代文化发展和意识形态的话语权。同时,促进大学文化发展,倡导大学精神确立,形成高等学校良好的思想政治和文化建设氛围,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和创新作出自己的贡献。
教育是育人的崇高事业,在教育发展中,要树立发展意识、创新意识,用发展的理念来谋划和规划未来;用发展的理念来解决教育发展中出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注重创造并优化教育发展的外部环境,挖掘教育发展的内部潜力,把握教育发展的难得机遇,营造有利于教育整体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良好氛围。在学校教育中,要以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动教育持续发展,构建以学生发展为本,以教师专业化发展为本的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开发人的潜能,调动人的学习和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
总之,我国教育正阔步迈向现代化,我国正处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发展时期,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是当前引领教育发展的思想旗帜和行动指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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