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系团干、团员选拔、培养、管理条例
第一节 团干管理条例
一、团干的任职条件、选拔和培养。
1.担任团干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积极向上。
②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有自我牺牲的精神。
③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④刻苦学习,成绩中等以上,没有补考科目。
⑤遵纪守法,能在同学中起到带头模范作用。
⑥人际关系良好,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2.选举产生、任命的团干一经确立,即以张榜公布,并造册登记存档。
3.因特殊情况需要,可在任期内调整团干。
二、团干的奖惩:
1.凡担任团干的学生均按韶关学院综合测评有关规定在测评时给予加分。
2.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给予奖励,颁发证书,并登记于个人档案。
3.对有不符合团干身份的言行、不履行干部职责的团干给予批评教育、免职、撤职处理。
第二节 团干培训制度
一、形式:
由系团总支组织部负责,每年举办2次团干部集中培训活动,每学期1次。可结合系团总支下发的文字材料自行学习,也可主动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学习。
二、内容:
干部培训内容包括: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提高自身思想道德修养;进行业务素质和组织领导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三、对象:
系团总支成员、团总支委员、团支部委员均为干部培训对象。
四、考核:
干部培训后要求写书面总结、思想汇报,再结合团员教育评议等,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
第三节 基层团干的选拔制度
一、基层团干候选人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
2.本学年学业成绩在本年级排名位于前列。
3.有实干精神,在团员中能起表率作用。
4.组织能力强,有工作责任感,富有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的精神。
5.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时时处处都为同学着想,先公后私,先人后己。
二、选举步骤:
1.候选人的产生。(注:候选人需符合以上条件)
2.选举的组织方式。(由上届的支委主持)
3.无记名投票方式。
4.差额选举形式。
5.验票、计票。
第四节 团员、团干档案和管理制度
一、新生团员的档案必须在入学报到后两个月内转入,收齐后由团委组织部统一交到校团委。
二、团员(团干)在校期间表现,何时何故受奖励(或处罚)的情况,都要写进团员档案。团干要加注担任何职务。
三、团员(团干)档案随学生毕业转入工作单位。
四、以上资料都备一份留系团总支保存。
五、评选优秀团干、团员的有关资料(自我鉴定、总结等)收入系团总支管理。
六、档案借出和归还都要做好登记。
第五节 发展团员与离团
一、发展新团员
团支部要对本支部团外适龄青年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组织他们学习团的基础知识,鼓励他们向团组织靠拢,并适当吸收他们参加团的一些活动。当团外青年向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时,要指定团员做好培养工作,当他们具备入团条件时,要及时发展其入团。
发展新团员必须履行下列手续:
1.要求入团的青年应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和入团动机;本人经历、优缺点;家庭情况及主要社会关系等。
2.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两名团员作介绍人,介绍人可由申请人自请,也可由团支部指定,介绍人应负责向申请人说明团章,向团组织说明申请人的经历、思想状况及日常表现,以及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3.发展对象由团小组推荐,在广泛听取单位团内外意见后,由支委会讨论决定。
4.颁发、填写入团志愿书,一般可利用会议颁发志愿书,也可个别颁发。
5.团支部大会讨论,会议必须有支部内半数以上团员出席才能举行。表决时,必须是到会团员(有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6.系总支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批,报校团委批准,批准后发新团员批准通知书,新团员的团龄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
二、超龄团员的离团
团员年满二十八岁,除个别团干因工作需要仍保留团籍及其在团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一般都要办理离团手续。
第六节 团员证和团员管理制度
一、团员证的颁发(补发):
新团员入团后,在入团仪式中颁发团员证。团员证遗失后,确认无法找回时,要本人提出申请,经系团总支同意后,报校团委,由校团委补发团员证。办理(颁发、补发)团员证需要交免冠正面相片一张,并按校团委组织部有关规定收取团员证工本费。
二、团员组织关系接转:
实行团员证制度后,团员证就是组织关系的凭证。系团总支在转出和接受组织关系时,应先在团员证上注册;组织关系接转"栏内填写转出和接受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和掌握团费收缴情况,由校团委盖公章。一般转入组织关系时间在每年的九月("转入时间"填九月二十日),转出时间为每年六月份("转出时间"一般填六月二十日)。系团总支要在上述时间收齐新生,毕业生团员证到校团委办理。
三、年度团籍注册:
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实行团员证制度,形成团员管理新机制的关键环节,必须重视和做好这个环节的工作。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结合团员民主评议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