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中国工会章程》,负责主持系工会工作。
2.参与管理体育系有关事务工作,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3.维护体育系职工利益和合法权益,同单位行政方而协商处理劳动保险、福利待遇、安全工作以及劳动保护等事宜。
4.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民主、法制、纪律教育,以及科学、文化、技术教育,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业务素质,使职工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劳动者。
5.参加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会同单位协商解决职工提出的可以解决的合理要求,维护安定、团结局而,保证正常工作秩序。
6.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7.负责组织、开展职工作各项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生活。
8.负责系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及年终总结工作和工会经费的使用工作,并自觉接受监督。
9.负责体育系职工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等事宜。
10.参与体育系各种创收及奖励分配工作。
11.负责上级领导和系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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