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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服务实践的方针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理论学科体系

发布日期:2007-12-14 发布单位:人民法院网  新闻作者:人民法院 点击量:

曹建明在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成立大会上指出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服务实践的方针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理论学科体系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会长曹建明在研究会成立大会上指出,成立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繁荣我国审判理论研究,推动审判理论发展和创新的重大举措。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理论学科体系。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服务实践的方针,认真研究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法治建设与司法改革的各项重大任务。

曹建明指出,深化审判制度改革,优化审判职权及其与其他司法职权的配置,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审判制度,保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的重要方面。大力开展审判理论研究,则是完成上述各项重大使命,保证审判权正确行使和服务审判实践的基础性工作。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现阶段开展审判理论研究的重要性,有效整合各方面的研究力量,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开展审判理论研究的成果和经验,不断深化审判理论研究,把我国的审判理论研究推向新阶段,提高到新水平。 曹建明指出,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理论学科体系。要以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总体目标,以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动审判工作发展和审判制度完善、遵循审判工作规律为原则要求,打破部门和学科局限,全力做好审判理论的开拓研究与学术创新工作,深入探索审判理论研究的特定对象、涉及范围和各类基本范畴,正确处理审判理论研究与法学相关学科研究的关系,科学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理论研究的科学体系,以审判理论研究丰富、繁荣法学理论研究,以法学理论研究指导、深化审判理论研究,进而用科学的审判理论带动和促进审判制度的发展和创新,为丰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做出应有的贡献。 曹建明指出,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服务实践的方针,认真研究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法治建设与司法改革的各项重大任务。如何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为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不仅是我国法学界、法律界的中心任务,更是我们审判理论研究的中心任务。 曹建明就审判理论研究会如何有效地开展各项研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充分发挥全体理事的带头作用和纽带作用,团结广大法学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抓紧开展审判理论研究工作;二是着力完善研究会的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机制体制创新;三是做好研究规划,有步骤地开展审判理论研究;四是加强与其他研究会的交流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同时,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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