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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政法学院举行法学教育实习基地揭牌仪式

发布日期:2009-03-04 发布单位: 政法学院  新闻作者:无 点击量:

为了更好地培养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的专门人才,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实践技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2月24日,我校政法学院与叶县检察院合作共建“ 平顶山学院法学专业教学实习基地 ”揭牌仪式在叶县检察院举行。副院长罗士喜教授、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欣、政治部主任郑书民、叶县人大主任郑苟留、政法委书记侯树辉等领导同志出席揭牌仪式,叶县检察院全体干警,我校教务处、政法学院党政负责人以及法学专业的实习生参加了揭牌仪式。

在叶县检察院会议室,副院长罗士喜代表我校与叶县检察院签订了“法学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协议书”。

揭牌仪式上,叶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广军宣读了《叶县检察院关于与平顶山学院法学专业共同建立教学实习基地的决定》。

叶县检察院检察长刘新义致词,他对平顶山学院与叶县检察院共建法学教育实习基地表示祝贺,并介绍了基地的任务、要求和纪律,对实习生提出了希望。他表示,检察院将派出最有经验的检察官指导前来实习的同学,建设好平顶山学院学子的第二课堂,用实践来丰富同学们的理论学习,锻炼同学们的实践能力,并配合学校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副院长罗士喜在仪式上发表了讲话,他衷心感谢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叶县人民检察院暨各位来宾对该基地的关心与支持!罗院长还对我校近年来的发展情况,尤其是政法学院法学专业的教育理念、培养目标、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和科研状况进行了介绍。罗院长指出,理论源于实践,理论附属于实践,理论应以实践为标尺来进行自我修剪。缺乏法律实践的教学就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缺乏法律实践的学生难以成为真正合格的法律人才。他希望广大同学在叶县人民检察院实习期间,能虚心向各位指导老师请教,检验自己、充实自己、提高自己。

学生代表石芳芳代表全体实习生发了言。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欣作了讲话。他指出,此次叶县人民检察院实习基地的建立,必将促进平顶山学院、乃至我市法学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相信经过检察院和学校的共同努力,该基地一定能成为学院和叶县检察院长期合作的坚实基础和有效平台,会结出累累硕果!

罗士喜副院长和市检察院、叶县人大、政法委、检察院的领导共同为“平顶山学院教育实习基地”揭牌。

据悉,政法学院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对学生严格要求的同时,对学生的就业、考研、司法考试也给予不遗余力的帮助和指导。2008年,政法学院共有4年制本科法学毕业生94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学生60人,过360分的学生共9人,通过率为15%,同时还有3人申请贫困线,总体通过率达到20%。与此同时,为适应法学专业的实践性特征以及社会发展对法学实践性人才的进一步需求,政法学院还不断发展校外实践基地,以配合本科生的教学工作,到目前为止,已先后与包括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内的多家单位建立了实习合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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