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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与湛河区税务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21-04-23 发布单位:党委宣传部  新闻作者:张营周 张小雪 点击量:

 4月22日下午,平顶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与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湛河区税务局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办公楼402会议室举行。副校长郑东丽,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曹学胜,湛河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黄镛烨,我校人事处、教务处、地方合作处及经济管理学院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会议由地方合作处处长赵凯主持。

活动现场(摄影/王卓菲)

 郑东丽代表学校对曹学胜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和近年来学校在专业建设、学科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中取得的成绩,以及我校前期与平顶山市税务局和湛河区税务局开展的卓有成效的合作。她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契机,持续发挥学校在人才智力、政策咨询、职业培训方面的优势,发挥平顶山市税务系统在场地设施、管理经验、专家队伍等方面的优势,共同为我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和平顶山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曹学胜介绍了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及湛河区税务局的基本情况,肯定了双方在前期合作中开展的共建“纳税人学校”、联合涉税调研等富有特色的工作,表示未来将继续在“纳税人学校”平台共建、经管类特色专业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双方人员交流与培训、涉税项目调研科研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充分发挥税务机关丰富的实践经验优势与平顶山学院雄厚的师资力量优势,共同谱写税校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促发展的新篇章。

双方签约(摄影/张军平)

 在热烈的掌声中,我校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张振江与黄镛烨分别代表双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结束后,校长苏晓红与曹学胜、黄镛烨等进行了座谈,就下一步校税双方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加强双向互动交流、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等深入交流了意见,达成了积极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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