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公告 -> 正文

关于选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小家”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2 发布单位: 工会   点击量:

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基层工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根据《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关于选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小家”和命名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豫教科文卫体工〔2024〕2号)文件要求,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模范职工小家”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1.模范职工小家从各分工会中评选。

2.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从不脱离工作岗位,热心从事学校工会工作的各分工会骨干会员和兼职工会干部中评选。

已经获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省教育工会)、省总工会、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总工会选树或命名的“模范职工之家”、“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等相应称号的单位和个人不再重复推荐申报。

二、选树申报条件

(一)“模范职工小家”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会工作充满活力;

2.组织建设好,依法选举有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职工入会率不低于90%;

3.民主管理好,依法实行校务公开、会务公开,开展集体协商;

4.完成工作任务好,组织团结带领教职工开展技术创新、劳动技能竞赛,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建功立业,事迹突出;

5.“职工小家”阵地建设好,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齐全,服务活动丰富,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满意度高。

(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积极为党的工运事业做贡献;

2.热爱集体,团结协作,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工会活动,热忱服务职工群众,积极参与落实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会务公开、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等制度,推动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批评监督。

三、选树推荐程序

各分工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审批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政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自下而上、逐级审核。

1.申报。分工会按条件申报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候选人,并对申报集体和个人通过一定的形式征求会员群众意见。

2.审查。校工会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申报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择优报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3.公示。拟选树和命名的建议名单按照要求在校园公告栏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分工会一定要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政领导和职工群众意见,坚持把评选表彰过程变为推进基层工会工作和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的过程。

2.认真填写,及时上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登记表,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于1月15日(下周一)12时前将电子版(申报登记表、汇总表)发送至工会邮箱pdsxygh@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潇然

联系电话:0375-3708369

附件: 1.模范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

2.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登记表

平顶山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年1月11日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