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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6 发布单位: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委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化传承发展专项课题申报⼯作的通知》(豫教⼯委办〔2023〕45 号)要求,河南省教育厅设立“河南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题要求

本项目申报设选题指南(附件1)。申报⼈既可以参照选题指南申报,也可以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自拟题目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研究课题应坚持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鼓励围绕古文字、考古学、传统典籍等开展研究,深入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及其当代文化价值,创新转化成果,服务时代需求。

二、申报限额

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2项。

三、资助经费

本项⽬分为重大项⽬和重点项⽬两类。重大项目每项资助研究经费2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研究经费6万元。

四、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为高等学校科研教学一线在职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严谨的学术作风、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围绕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积累,在研究周期内有充足的研究时间,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所在学校能够承诺并兑现所要求的配套资助经费。

(二)重大项目申报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主持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5岁(1968年1月1日及以后)。

(三)重点项⽬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主持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原则上不超过50岁(1973年1月1日及以后)。

(四)具有以下情况之⼀,不能申报:

1.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项⽬经费资助的相同或相近的课题和成果;

2.有在研的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

3.所主持的河南省⾼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被撤销者;

4.已申报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的课题。

五、结项要求

重大项⽬研究周期原则上为5年,重点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3年。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期⼀次,⼀般不超过 1年。结项具体要求如下:

(⼀)重大项⽬结项时应达到以下条件:

1.出版学术著作不少于1部;

2.在 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主持人至少2 篇);

3.新获批省部级及以上项⽬1项及以上;

4.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1项及以上;

5.成果推⼴及应用:撰写有研究报告(需地厅级党政机关采纳或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在省级及以上内参刊物采用或成功申请国家专利或在人民网、光明网等主要官方媒体刊发推介或搭建省级数据库平台等。

(二)重点项目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之⼀:

1.主持人出版学术著作1部,并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2.主持人在全国中⽂核⼼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至少1篇)。

以上结项成果均须标注“河南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专项课题”字样和项目编号。

六、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无法受理。

2.各学院要对申请者资格和申报课题进⾏遴选,要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确保申报质量,无异议后提交到科研处。

3.各学院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原创性负责,严格审核证明材料(包括申报书中填报的论文、专著、项⽬、奖项、相关学术荣誉等原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违反学术规范者,将取消申报⼈的申报资格,追究相关责任,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

七、材料报送

1.申请人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河南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2)一式5份,并将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装订成册(论文提交封面、目录、正文首页的扫描件,著作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扫描件)。

2.《河南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1 份。

3.电子版《平顶山学院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4,申报人签名、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提交,纸质版各二级学院保存);

以上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办公楼330室),电子版以“学院名称+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专项课题”命名,发送到pdsukyc03@126.com邮箱。

报送时间:2023年10月8日上午12点前

联 系 人:王亚珂

联系电话:2657766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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