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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30 发布单位:科研处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5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者须认真、仔细阅读各类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并根据自身研究的实际进行申报。

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5年度资助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仔细查看“项目申报步骤”,下载并安装系统包;注册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认真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5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项目相关附件材料。(注:2014年注册过的账号依然保持有效,已注册过的申报主体请直接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2014年没有注册过的申报主体请按照要求注册,注册成功即可开始申报。)

3.个人申报主体须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或所在领域不少于3位具有副高职称专家或业内知名人士推荐,在正式提交后打印的《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5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推荐意见栏上,由推荐单位盖章,或推荐人签字;手填推荐意见的原始稿可作为附件提供。

4.在《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5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中“项目经费预算”表的金额单位为“万元”,请仔细核对项目预算表,确保金额数字填写正确。

5.项目实施计划要与其相应的项目经费预算保持一致。

6.年度项目是指当年申报、当年评审、当年立项、当年签约的项目,项目实施及项目经费的预算开支应从申报主体与国家艺术基金签订《国家艺术基金2015年度资助项目协议书》后开始计算;结项时间参考《国家艺术基金2015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7.申报时间截止至2015年4月24日,请于2015年4月24日前完成网上填写并提交,将正式的纸质版申报材料打印一式4份送至行政楼318室科研处,详细内容请参照附件,视频附件不需要上传,拷入U盘随材料一并上交,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5年3月27日

河南省申报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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