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科研 -> 正文

关于推荐教育部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8 发布单位:科研处   点击量:

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通知(教办科技[2016]185号),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暨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已经开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以下称自然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以下称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以下称进步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以下称青年奖),共四个奖项。

二、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可直接申报、推荐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

三、具体要求

1.凡我校申报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平顶山学院,且已经办理过成果登记。

如未办理成果登记,则须登录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一栏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简易版),安装后按要求填写。成果登记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可查看(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拟进行成果登记的项目名称和完成人必须与申报奖励的项目名称和完成人基本一致。

成果登记信息填写完成后,打印《国家科技成果登记表》纸质版1份于4月29日提交科研处办公室,电子版请发至科研处信箱。

2.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14年6月1日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

注: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论著,我校教职工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单位为平顶山学院。且应出具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的书面证明,证明我校教职工及国外合作者在该项研究中各自的学术贡献,并同意中方学者单独申报奖励。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所列完成人和单位必须是10篇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和署名单位。

3.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2年以上。

注:申报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专利类)的科研成果,应为已获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单件有效专利。经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2年以上,一般应通过鉴定,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其中,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3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以上奖励满2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

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的项目,需为正式出版发行2年以上并已取得明显社会效益的科普作品。

4.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的候选人须为长期从事基础性科学研究并取得了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已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得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6.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项目,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只能是获奖后的新进展、新成果,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7.直报项目不得有已被推荐参加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项目的内容。直报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发表(出版)时间必须为2014年1月31日前,且代表性论文的主体工作是在国内完成;直报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整体技术必须是2014年1月31日前首次应用,对有行政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证明。

8.所有推荐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须有1份原件),并按推荐书中的各项要求逐一填写。

四、申报材料填写方法与要求

本次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统一通过“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在线填写申报。请各申请人先下载推荐书软件,完成推荐书的填写,经形审合格后上传。我校网上填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9日。

(一)推荐书的填写和注意事项

推荐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报送推荐材料的要求

1.书面推荐书3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青年奖候选人推荐材料只需提供2套(1份为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2、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书面报告:

(1)在《项目名称可否公布》一栏如选“否”的推荐项目,应在报送书面推荐书时,提交推荐单位的说明;

(2)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

请于4月29日之前提交初稿到科研处(办公楼325室),科研处经审核后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所提交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公示后确认有异议的,学校将不予以推荐。

联系人:王俊青 孙小军

电话:2657757 2657766

科研处

2016年4月18日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