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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3 发布单位:科研处   点击量:

校内各相关单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见附件)已经发布,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好成果申报工作。

成果申报要求及所需填写的表格见附件或直接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查阅并下载。

报送成果材料要求: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一份,汇总表一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请各单位将审核过的申报纸质材料及电子表格汇总后,报送科研处办公室(办公楼325室)。申报受理时间2016年6月23日至24日,逾期无法受理。

联系人:盛晓玲;电话:2657766;邮箱:pdsukyc03@126.com

科研处

2016年6月3日

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相关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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