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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2024年度申报认定与2023年度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2 发布单位: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和省科创委印发的《河南省支持加强科学普及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能力建设,促进全民科学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省科协、省文明办决定开展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2024年度申报认定与2023年度总结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申报认定工作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河南省内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相关机构,符合《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认定申请条件的,均可申报认定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与认定程序

1.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写《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提交至推荐单位审核。

2.推荐。各省辖市科协会同文明办负责本地区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受理和初审工作。各全省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医疗卫生机构科协负责本系统、本领域或本单位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受理和初审工作。请于202421日前通过平台完成推荐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3.评审认定。省科协、省文明办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和实地抽检,确定拟认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命名。此次认定的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有效期为2024-2028年。

二、2023年度总结评估工作

(一)评估对象

有效期内的河南省(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二)评估内容

1.综合评估。科普阵地条件是否达标,主题科普活动、特色科普活动开展情况,图书、挂图、展览、视频、研学课程等科普资源开发创作及应用情况,科普工作宣传报道等。

2.专项评估。对各基地品牌活动、特色资源、助力“双减”典型案例进行遴选推介。

(三)组织实施

1.自评。各基地通过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年度综合评估材料,由原推荐单位初审。同时,各基地撰写并提交品牌科普活动、优秀科普资源、助力“双减”案例材料。

2.推荐。各推荐单位负责对管理的基地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不超过25%。推荐单位初审意见请于202426日前通过平台提交。

3.复核。省科协、省文明办适时组织专家评审复核,确定2023年度优秀科普教育基地并对外公布。

4.评估结果的运用。省科协、省文明办将对年度优秀基地予以大力宣传,优先支持承担省级科普专项,优先推荐认定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对年度考评不合格的基地予以通报,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的取消基地资格。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推荐主体责任,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的功能作用。

2.本次申报认定与总结评估通过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服务平台(kpjd.hast.net.cn)进行,不接收纸质材料。

3.为促进基地深度融入地方科协科普工作,全省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医疗卫生机构科协推荐的基地,申报认定及年度评估材料将同时抄送至所在地市科协,由地市科协提出评价意见作为省级评审的参考(不算在地市推荐指标及评优比例内)。

4.按照管理办法,已到期且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可免申报直接认定,由相关省辖市科协提交推荐名单即可。

5.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申报材料说明和平台操作指南等材料,请登录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服务平台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彬

联系电话:0375-2077216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

202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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