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河南省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我校参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参评作品共6个门类:戏剧、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图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凡2011年1月至2014年2月之间首次播映、上演、出版的戏剧、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图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均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3月10日。
三、申报作品版权及主创人员要求
申报作品必须拥有自主版权、奖项申报权或是第一出品方,作品的编剧、导演、演员等主创人员要有一定数量的本省创作人员。图书必须由本省出版单位出版。同一主创人员申报的作品不超过2部。
四、申报材料
戏剧、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纪录片)、广播剧、歌曲申报时须提供《精神产品创作生产综合报告》一式6份,“五个一工程”作品申报表一式13份,提供每部(首)申报作品音像制品5套。图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申报时须提供《图书出版综合报告》一式6份,申报表一式13份,每种图书须提交16本(套)样书。各项作品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打印,按申报作品排名次序分别装订。申报表可翻印。
参赛作品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组织报送或由作者直接报送,作品报送地点:办公楼四楼宣传部办公室;联系人:陈留彪;联系电话:2657625;报告及申报表电子版报送邮箱:pdsuxcb@126.com。
五、具体项目要求
1.申报参评戏剧作品演出场次不得少于50场。报送的戏剧须是新编、原创作品,各剧种复排国内外经典名剧不在评选范围内。歌舞类作品,以“剧”为参评资格标准,要有贯穿人物、情节及内在联系。作品报DVD碟并随附文字脚本一份。除话剧外,其他所有剧种需有字幕。制品盒上需注明剧名、排名、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
2.申报参评电影(包括动画电影)作品必须已在电影院线放映并有较好票房效益,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纪录片)作品必须已在市级以上(含市级)电视台播出并有较高收视率。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纪录片)制品均需报送可用于一般家庭影碟机播放的DVD影碟。长篇电视剧每部作品需制成套装,制品盒上需注明剧(片)名、排名、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申报前请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
3.申报参评歌曲作品必须已在市级以上(含市级)电台电视台多次播放、播出或在舞台演出,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报送作品须是新创、原创歌曲。申报作品歌谱统一为简谱,歌曲文字材料以表一、谱一,表二、谱二依序排列。歌曲制品仅限音乐CD,不得报送录像带和MTV影碟。制品盒上需注明歌名、排名、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报送歌曲作品必须取得词曲作者的书面授权书,如出现重复授权争议,由各地各单位在报送前自行解决。
4.申报参评的广播剧作品必须已在市级以上(含市级)电台多次播放,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广播剧作品报送CD碟,并随附文字脚本一份。制品盒上需注明剧名、排名、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
5.申报参评图书作品必须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发行量原则上不少于1万册。
党委宣传部
2014年2月24日
附件:
1.河南省“五个一工程”戏剧申报表
2.河南省“五个一工程”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申报表
3.河南省“五个一工程”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纪录片)申报表
4.河南省“五个一工程”广播剧申报表
5.河南省“五个一工程”歌曲申报表
6.河南省“五个一工程”图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少儿读物)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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