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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平顶山市中试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5 发布单位: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平顶山市中试基地的通知》(平科2023〔39〕号)要求,按照《平顶山市中试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开展平顶山市中试基地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符合我市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产业和重点产业集群,能形成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和技术优势。

(二)中试基地依托单位必须是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中试能力的单位。

(三)拥有核心服务能力。具备独立的场地,中试场地及配套设施面积一般不低于2000平方米;拥有承担中试任务必需的专用设备、检验检测设备,设备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至少拥有2条以上能够提供数据模拟、应用场景、工艺改进、样品试制、临床应用、产品示范等的中试线,或至少已开展中试项目5项,其中至少成功实现2项成果的样品化、产品化。

(四)拥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试基地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合理,能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中试熟化方案和规程;至少拥有15名以上从事技术、管理和一线中试熟化的专业化人才队伍,能够完成中试验证的总体方案设计、工艺设计、中试熟化等工作。

(五)具有对外服务意愿。具有自主中试熟化能力并愿意发挥中试基地的作用,能为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内企业等提供开放共享中试服务,对外发布中试服务清单;衍生孵化、中试服务成效显著。

(六)具有健全、高效的管理和运营体系。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必需的安全、环保设施设备及制度条件;有合理的场地、设备等租赁收费标准、明晰的对外服务程序、完善的收益分配制度等。

(七)有清晰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

(八)近三年内,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积极做好申报推荐工作。项目申报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委托其它单位组织申报。

(二)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平顶山市中试基地申报书》(附件1)、《平顶山市中试基地建设方案》(附件2),并提供相关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报送

1.《平顶山市中试基地申报书》

2.《平顶山市中试基地建设方案》

3.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4.扫描版《平顶山学院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申报人签名、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提交,纸质各二级学院保存

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以“学院+2023年平顶山市中试基地”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送时间:2023年9月5日上午12点前

报送地址:办公楼330室

联 系 人:叶青青

联系电话:2657766

工作邮箱:1112@pdsu.edu.cn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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