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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4年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17 发布单位:科研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我校引进人才有关规定,从即日起启动我校2014年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的受理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现将相关申报要求公布如下:

一、资助对象

平顶山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资助对象为人事处提供的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

二、资助方向

重点资助围绕我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研究机构科研方向所确定的研究项目。

三、申请程序

1、申请者须填写《平顶山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表》一式四份。

2、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后送交科研处,电子文本自科类发送至pdsukyc02@126.com;人文社科类发送至:pdsukyc03@126.com

3、申请者博士论文原件一式一份交科研处留档。

科研处审核同意后提出初步意见,学校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呈报主管校长审批并公布。

四、经费使用办法

经费使用按照《平顶山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资助经费使用年限为3年,第一年40%,中期经检查验收合格者,再拨付使用30%,待项目完成后全部补齐30%。

五、结项要求

项目至少应完成以下4项任务中的2项方可结项:①独立或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论文3—5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2篇(必备);②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横向科研经费实际到帐10万元以上;③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2等奖1项以上(前两名),或省部级优秀论文2等奖2项以上(限第一作者);④通过省级以上技术鉴定的应用技术成果1项以上(限前2名)。

特别提示:公开发表的成果应注明平顶山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资助(编号:××)”的字样,否则无法认定。

六、项目与经费管理

获资助者每年年底须向科研处提交项目研究进展报告。科研启动经费的使用需参考年度考核结果,考核不合格,停止经费的使用。考核由人事处、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

七、自科类材料提交至:办公楼320室,电话:2657757,联系人:孙小军

人文社科类提交至:办公楼318室,电话:265766, 联系人:盛晓玲

材料提交日期为2014年11月6日,逾期无法受理。

科研处

2014年10月17日

平顶山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表

平顶山学院201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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