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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做好下年度“科研团队”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31 发布单位:kyc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省科技厅决定面向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和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的企业开展“科研团队”备案工作,并制定了《“科研团队”审核备案办法》(见附件)。根据河南省科技厅的通知要求和《“科研团队”审核备案办法》,本年度经各相关院系(机构)申报并经相关院系(机构)、科研处审核,我校拟上报河南省科技厅进行备案的科研团队20个(见“平顶山学院2015年度推荐河南省科技厅“科研团队”备案名单公示”)。

在《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2015年度)》中明确指出:“科技攻关计划支持对象为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的企业的科研团队”“ 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的支持对象为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的科研团队”。也就是说,从2015年开始,“科技攻关”和“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只支持在河南省科技厅备过案的“科研团队”申报的项目。

请各院系和机构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结合学科建设和转型发展,在进一步凝练学科研究方向的基础上,按学科研究方向组建实质性的、稳定的科研团队。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识学习《“科研团队”审核备案办法》,使相关科研人员明确“科研团队”备案工作的意义,并根据本单位科研现状、人才构成等实际情况,提前做好下年度科研团队备案的准备工作。

注:下年度拟备案的科研团队成员与本年度拟备案的科研团队成员不能重复。

科研处

2014年10月31日

1、“科研团队”审核备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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